(一)报考人员条件
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和获准在我国境内就业的外籍人员,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,均可申请参加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:
1.取得药学类、中药学类专业大专学历,在药学或中药学岗位工作满4年。
2.取得药学类、中药学类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,在药学或中药学岗位工作满2年。
3.取得药学类、中药学类专业第二学士学位、研究生班毕业或硕士学位,在药学或中药学岗位工作满1年。
4.取得药学类、中药学类专业博士学位。
5.取得药学类、中药学类相关专业相应学历或学位的人员,在药学或中药学岗位工作的年限相应增加1年。
(二)免试部分科目的报名条件
符合免试部分科目的报考人员,取得高级职称与在药学、中药学岗位工作两个条件须同时具备。
①取得药学或医学专业高级职称并在药学岗位工作的;
②取得中药学或中医学专业高级职称并在中药学岗位工作的;
可免试“(中)药学专业知识(一)”“(中)药学专业知识(二)”,只参加“药事管理与法规”“(中)药学综合知识与技能”两个科目的考试。
需要注意:高级职称的类别为从事药学或中药学岗位工作获得的药学、医学或医药学专业高级职称。
从事医疗、预防、保健、医技、护理工作的主任(副主任)医师、主任(副主任)技师、主任(副主任)护师,从事高等院校教学、科研、管理工作的教授(副教授)等不符合免考两科的条件。高级职称应于报考截止日之前取得。